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问律师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1、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民事律师咨询、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民事律师咨询。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律师咨询。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 私人借贷纠纷,就找张承忠律师处理。民事律师咨询
问律师 办理婚姻登记之前,一方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且以个人名义办理银行按揭购置房屋,并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该房屋登记于购房者个人名下,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偿还银行的,该房屋依旧属于购买者一方的个人财产。实践中,购房一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依法享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及产权过户的权利,房屋管理部门也应依法协助及时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实际生活中,房地产开发商交易的标的多为未建的房屋即期房,而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产权证的对象是已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故房屋购买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就能同时领取该房屋的产权证书,那么是否意味着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应视情况而定: 盐田专业律师哪家好深圳找财产执行专业律师,就找张承忠律师。
指导性案例 问律师 09 夫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关键词】交易习惯;离婚;共同之债 【裁判规则】 双方间交易习惯的存在应由当事人举证证明,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以之前一次交易往来模式与本次交易往来模式相似,不得认定存在相应交易习惯。夫妻离婚后生活交往及经济往来仍较为密切的,一方举债不宜认定由该方承担,也不宜认定由双方连带承担,而应认定为共同之债,由双方共同承担。 【来源】李佳诉李某全等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2016)津民申526号,载《人民司法•案例》2017年第17期。
问律师 如何处理民间借贷1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3、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4、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法院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此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看究竟借款人是本身没有还款能力还是恶意不还债,针对不同的情况那么实际的处理方式也不太一样,而当事人也应该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处理,这样才能让纠纷更好的得到处理,同时也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 深圳咨询专业律师,就找张承忠律师咨询委托。
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问律师 提交手续后意味着公诉机关要将你提交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可以让案件到法院后通知你,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公诉人都会将你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因此,你仍要时不时的去法院了解一下案件进展,千万别误了开庭时间。 8、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等。 9、再次会见当事人,探讨案件情况。 10、和公诉机关交换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此一阶段要特别注意保护辩护律师自身的安全 11、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张承忠律师专业于企业法律顾问事务处理。光明企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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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 房产是每一个家庭必须的生活资料,几乎每个婚姻的裂变都会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往往是夫妻分割的主要财产,它浓缩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大部分财富的积累,凝结着当事人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辛苦和汗水。对于家庭中重要的财产,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呢?本文就此为您列举了一些离婚房产问题,以及婚前一方按揭房婚后双方还贷离婚怎么分的情况。 一、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能不能分,另一个就是怎么分的问题。 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则不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进行分割。夫妻可以协商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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