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光强障碍灯控制箱
1.1 控制设备应能设定系统的闪光频率、闪光顺序和光强,并在距离灯具不超过762m 的情况下实现对灯具的有效控制。在控制设备或控制线路出现故障时,灯具应继续按规定的频率闪光。在控制设备的控制光强级电路失效时,所有灯具应保持在其常用的光强级上或运行于相当高光强级上。
1.2 控制设备应能监视每一灯具的运行状态,即正常或故障状态。灯具连续漏闪4次以上或在白昼运行于错误的光强级均属故障。监视的运行状态应以有信号为正常、无信号为故障的方式表明。设备应设有适当的电路和接口用以将系统和单个灯具的正常或故障状态信息传送至远方报警装置(由用户任选或自备)。
1.3 控制设备的控制和监视功能可视情况由设置在一个或分散在几个灯具里的电路来实现,也可由一个可供装在远方的专门的控制箱来实现。在远方控制箱上,每一个灯具的运行状态均应显示出来,并应设有一个光强控制开关供在维护时或光电自动控制失灵时实行人工控制。
2 .中光强障碍灯控制箱
所有红色闪光障碍灯与同一系统中的不闪光的红色障碍灯应共设一个控制设备。控制设备应能设定系统的闪光频率和闪光顺序并在闪光电路失灵时使所有的白炽灯常亮。设备上应设有一个光强控制开关供在维护时或光电控制信号消失时实行人工控制。控制设备可以单设或设在灯具内部。
3. 双系统障碍灯的控制箱
双系统障碍灯指的是设在一个或一群障碍物上的包含有一套红色障碍灯和一套高光强或中光强白色闪光障碍灯的障碍灯系统。双套障碍灯系统的控制设备可以是一个单独的设备,也可以由上述白色或红色障碍灯的控制设备相结合成为一体。
3.1双系统障碍灯的控制设备应能设定系统中每一个灯具的运行方式。在顶层的中光强红色闪光障碍灯中的一个或两个灯泡失效后,或顶层的任何一个电容放电式红色闪光障碍灯失效时,控制设备应使白色障碍灯系统在规定的夜间光强级上投人运行。控制设备应使红色和白色障碍灯系统不能同时运行。设备上应设有一个光强控制开关供在维护时或光电控制信号消失时实行系统运行模式的人工控制。
3.2 控制设备应对每一个单个的中光强红色闪光障碍灯和每一层的低光强红色障碍灯实行正常或故障状态监视。下述情况均属故障状态:障碍灯中的任何一个灯泡失效、一层障碍灯中的任何一个灯泡失效或某个障碍灯的闪光器失效(常亮或全坏)。监视的运行状态应以有信号为正常、无信号为故障的方式表明。设备上应设有适当的电路和接口用以将系统和单个灯具的正常或故障状态信息传送至远方报警装置(由用户任选或自备)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航空障碍灯相关信息请登录上海斯普锐航标光源设备有限公司官网www.spurui.com查询,或咨询上海斯普锐航标相关工作人员18521505850/021-5432269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友情提醒: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